中華財政學會創會理事長陳聽安教授2026年最佳碩士論文徵選辦法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6日第8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6月6日第8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第二點條文

徵求論文

一、目的

為提升國內財稅類碩士論文水準,並鼓勵青年學子致力於學術論文創作,特舉辦最佳財稅類碩士論文獎之甄選活動。

二、徵求對象與資格

    1.國內各大學院校財政(稅)、經濟或會計研究所碩士班學生已於114學年度(民國114年8月至115年7月)畢業之碩士論文。

    2.凡碩士論文題目與財政或稅務相關者,均可報名參加徵選。

    3.各校財政(稅)及相關研究所每一所按招生人數每10名薦送壹篇論文為原則,但每一所至少可薦送1篇論文。經濟或會計研究所每一所以薦送壹篇論文為限。

    4.各校所薦送之論文須經過各該研究所所長認可並推薦。

    5.應徵論文不論是否得獎,均應參加本會年會於當日下午舉辦之財稅學術研討會,由應徵者本人親自發表或委託代理人宣讀約20分鐘之論文內容簡報。

三、應徵者繳交資料

    碩士論文兩本,碩士證書影本、作者簡歷及研究所所長推薦信各乙份。

四、徵求期限

    自即日起至民國115年9月1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五、獎勵及表揚方式

    1.論文經本會聘請專家學者評審後,擇優選取年度最佳論文壹篇、佳作二至三篇。

    2.獲選為最佳論文者發給新台幣肆萬元獎學金及得獎證書乙紙;獲選為佳作論文者每篇發給新台幣貳萬元獎學金及得獎證書乙紙。

    3.在本會舉行年會中(預定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在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國際會議廳)中公開表揚並頒獎。

六、應徵論文寄送地址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00號903室-中華財政學會 收

    電話:(02)23958755    傳真:(02)23955862

備註:參選論文不論是否得獎,均留存本會,恕不退還。

            獲得最佳碩士論文者應於頒獎當日親臨會場受獎,並作15分鐘至25分鐘之論文心得

      分享報告,無故缺席者,得獎獎金應減半支給。

 

中華財政學會創會理事長陳聽安教授2026年最佳博士論文徵選辦法

中華民國96年7月14日第2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第一條  中華財政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國內財稅相關領域優質博士論文,特訂定本會最佳博士論文徵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會每年徵選優質財稅相關領域博士論文一篇,於年度會員大會中與贊助單位共同頒發最佳財稅博士論文獎(以下簡稱本獎)。

第三條  本會聘請學者、專家3~5人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作業,如受評者是受評論文之指導教授,不得擔任評選小組成員。

第四條  凡財稅相關領域具創新性及實用性之博士學位論文均得報名參選本獎項,參選之論文須為獲博士學位未逾兩年者(以報名截止日為基準)。

第五條  參選者須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第六條  參選者提送之資料包括:學位論文三本、報名表、指導教授推

        函及其他相關證明輔助資料各一份。

第七條  本獎項之徵選作業時程如下:

報名開始日:每年7月1日

報名截止日:每年9月11日

初審完成日: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初審作業,將結果通知參選者。

複審資料提送:參選者得於11月15日前向評獎小組提送複審補充資料。

複審完成:評獎小組得視實際情況邀請參選者出席說明,複審作業應於當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未獲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同意,不得為得獎者。

得獎之最佳博士論文將在本會年會時發給奬金新台幣柒萬元及奬牌乙面。

第八條  本會評選小組應將評選結果提報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確認之。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議通過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備註:  獲獎人應於頒獎當日親臨會場受獎,並作15分鐘至25分鐘之論文心得

分享報告,無故缺席者,得獎獎金應減半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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